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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招录34人!抚顺法院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表已公布!

2、辽宁抚顺:200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3、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的公告

  相信你已经做好了决定,请继续往下看   1、招考条件、人数与职位   招考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如果你是2021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抚顺法院本次招录岗位包括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共招录34人,名额更多,机会更多哦!   如下:   2021年度系统职位信息表   2、重要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至3月2日12时   • 缴费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至3月2日24时   •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22日8时至3月27日8时   • 时间:2021年3月27日   3、考试科目及时间   • 行测: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至11:00   • 申论:2021年3月27日下午14:00至16:30   4、不能忽视的网站   辽宁人事网   http://www.lnrsks.com/   报名网站链接二维码:   听了我们的倾力推荐,   斗志满满的你,   对抚顺法院你动心了吗?   公平正义的沃土、   温暖生活的港湾,   阳光开朗的抚顺法院人在这里敬候有志之士的你们加入!   赶紧抓紧时间去报名吧!   文字:白硕 编辑:田婷   责编:高嵩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充分体现社会就业的公平,确保事业单位客观、公平、合理的选用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08-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抚顺市辖区户口(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非市辖区户口);   2、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可以放宽到45周岁,职位表有标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此次考试的招聘岗位分为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公共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三类。   (一)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   考生按照招考简章上公布的联系方式,自行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并按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公开招聘方案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或考核。   (二)公共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   三、报名   (一)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持填写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出具派出部门的证明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面试入围后再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持确认的报名信息表缴纳考务费200元,并当场照防伪照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0日,报名地点在抚顺市人才市场(地址:城东新区长城街新二中西侧)。   (三)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四)7月6日-10日,考生到市人事局一楼(琥珀街七号)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   (五)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2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公共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A、B、C类考试。   A类: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50分,《申论》满分50分。   B类: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本科、专科)》(生理、解剖)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30分,《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   C类:笔试内容为《医护专业基础知识(中专)》(生理、解剖)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30分,《医护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www.fsrs.gov.cn)、市人事局门前公告栏查询。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护士职位为3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2倍比例(护士职位为3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   4.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岗位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及相关证件等审查合格后方可最后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与实际不相符的将取消报名者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职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名者要特别注意,不符合岗位所需要各项条件和要求的,不要盲目填报,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检委共同监督指导下,统一时间、统一试题,县区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将面试成绩汇总上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五、体检、考核、公示   除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一同实施。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医院,主管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抚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事局,办理增人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有关政策   (一)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此次考试的,笔试总成绩加2.5分。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分由市人事局办理确认手续;“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由团市委办理确认手续。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招聘信息及职位代码表附后。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426132 2429986 2431133   特别提示:   报考事业单位B类岗位的考生,如符合报考抚顺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医院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的,可同时兼报“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作为招考“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医院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详情请关注 “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医院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报考市人防通信站报务员职位,笔试后需加试报务业务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职位表  抚顺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是集自来水生产、销售、服务、给水工程设计、上水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维修、水表安装、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综合性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国资委批准,现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公开招聘3名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顺市供水集团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政策规定;   4.热爱供水事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8.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抚顺市维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27号门市,天丰大厦东走100米抚顺外建集团后三层楼“维新派遣”)。   4.报名时需携带:   (1)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抚顺市供水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者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者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考生在专业上的相关技能和实操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设定及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测算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及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依照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中,如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及其它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经公布,替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另行公布。   2.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拟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在主考单位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从本次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应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执行试用期制度。   (七)人员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同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设定为2个月,由抚顺市供水集团进行培训和考核,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薪酬待遇为:岗位工资2500元/月+附加工资+绩效工资,缴纳六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招考工作由抚顺市维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下根据公开招考流程统一组织。招考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所有带有收费性质的招考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中介,若因此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 024-52874656(工作日9:00-11:30;13:00-16:00)   纪律监督电话:024-52624375   2.《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表》   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抚顺市维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信息表(1).doc   附件2: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声明:内容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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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dffe.opensoft-fs.com.cn/post/24926.html发布于:2026-05-04